房产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常见问...

发布时间:2022-01-20 16:53:13
 

1.如何选择申报事项类型?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要求,已暂停三级、四级和暂定二级资质事项办理。原有正式二级资质的,可以选择核准二级资质或核定二级资质,其他类型企业只能选择核准二级资质(核准二级申报事项请选择“初次申请”,核定二级申报事项请选择“核定等级”)。


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报渠道是什么?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可以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办理,依次查询点开综合旗舰店→省住建厅→房地产企业资质办理→在线办理,进行注册,并进入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进行填报(可电话咨询025-66665188)。


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的基本流程是:


企业申报→市县审批部门受理并提出意见→省厅受理→审查→公示审查意见→企业补正→审查补正材料→公告审批结果。


4. 企业存在技术人员“挂靠”现象如何补正?


答:需注销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挂的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可核验的社保缴费材料。


5. 是否需要提供项目相关文件?


答:选择核准二级的,不需要提供项目材料;选择核定二级的,需提供包括立项、规划、土地批准文件及工程验收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表、无重大质量事故证明等项目材料。


6. 统计职称相关的考试合格文件或成绩合格登记表在哪里查询?


答:在考试地的档案馆查询个人档案。


7. 专职会计人员数量如何计算?


答:核准二级的,需要两个专职会计人员,初级职称即可;核定二级的,需要三个专职会计人员,财务负责人为中级,其他两人为初级即可。


8. 会计和统计的证书已上传,为何不符合要求?


答:会计和统计从业资格证、上岗证不能作为职称证书,非经国家正式考试获取的会计和统计职称证书不能作为有效的职称证书。在学信网上可查询的统计专业学历证书可作为专业统计人员材料进行申报。


9. 为何不同批次提出的问题不同?


答:企业将第一次申报中存在问题的人员更换后进行第二次申报,如果更换的人员存在问题,就会提出新的问题;另外还会产生人员重复、挂靠的情况。对造假材料,一经发现,都要提出来。


10. 我的证书已到期是否需要换发?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房〔2021〕65号)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